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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塑料价值,只加强回收可不够

来源:国际塑料商情 发布时间:2021-01-20 945
化工塑料橡胶塑料加工设备模具及零件材料处理、计量与检测原料及混合物添加剂及母粒其他增强塑料 会客室
——访陶朗循环经济业务副总裁兼中国欧盟商会(EUCCC)环境工作组主席常新杰

近一个世纪以来,塑料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塑料相对其他任何材料而言具有轻便耐用的特点,而且也具备良好的重复使用和再生利用特性。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再一次验证了塑料产业的不可或缺:无论是高值的医疗器械、日常的口罩及个人防护用品还是各种塑料包装,它们都为人们抗击疫情作出了巨大贡献。


重要的是,实现塑料产业的价值最大化后,我们才能在享受塑料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保护环境。这无疑是一个大课——访陶朗循环经济业务副总裁兼中国欧盟商会(EUCCC)环境工作组主席常新杰提升塑料价值,只加强回收可不够题,比如很多人都在关注的“循环经济”究竟是什么,“限塑令”到底要限制哪些塑料,塑料回收是否是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的最佳办法,生物降解塑料应该大力提倡吗……本期会客室,我们邀请了拥有超过15年环保行业从业经验,曾先后服务于丹麦驻华大使馆商务处、丹麦托普索集团、博天环境、德润环境等中外行业领先企业,现任陶朗集团循环经济业务副总裁,并同时兼任中国欧盟商会环境工作组主席的常新杰,听听他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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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一剂良方——EPR制度


常新杰,自2018年3月以来兼任中国欧盟商会(EUCCC)环境工作组主席,对环保问题研究深入透彻,更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我们常见的一些疑问。


常新杰认为,要实现塑料产业的价值最大化,“循环经济”是一个不得不提的话题。他介绍,与传统线性经济的“生产-消费-丢弃”模式不同,循环经济强调材料的闭环。以塑料产品为例,它有两重含义:第一、要尽可能延长产品及塑料材料的使用周期,使其多次留在循环利用的体系内,无论是重复使用还是再生利用,周期越长越好;第二、同时减少这些材料变成废弃物和垃圾流入到环境中的可能性。


这就是欧盟提出的三个“R”原则:首先要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量(Reduce),这点可以通过生态设计如减少过度包装、包装轻量化、更多地使用再生材料来达到;其次,要实现更多产品的再利用(Reuse),不管是作为整个产品功能性的重复使用(比如重复灌装),还是某些部件的重新再使用都属于这个范畴;最后是回收(Recycle),当产品或者产品的部件不能直接重复使用的时候,会进到一个再生利用的环节,且尽可能实现同级循环。


“3个‘R’的原则在不同场合会有一些变化,比如被细分为5个‘R’或7个‘R’,但其核心始终没变。”常新杰解释道,“基于这个原则,欧盟提出一个重要的制度工具,就是我们所说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简称‘EPR’。”


目前,欧盟已经针对EPR推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循环经济政策框架体系。在商业环节,常新杰认为牵头方一定是品牌商以及生产商。“他们能够更好地带动整条价值链条参与到EPR系统里去,承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在EPR制度实施之前,品牌商以及生产商只负责生产和销售。现在,他们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消费后的回收与再利用,这无疑会倒逼品牌商以及生产商从产品开发之初就关注产品设计、材料开发和可回收性设计工作,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事实上,不仅在欧盟,EPR制度在北美、澳大利亚、南美等多个地区都已经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政府在EPR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通常只设定预期的收集率以及回收利用率目标,它会针对某种材料或某种产品的生产企业设定一个必须达到的目标,由于产品特性和包装的特性不同,它也会规定哪些产品应该被包在法律框架里面,比如针对电子电器、汽车、饮料包装等设定不同的EPR。”常新杰解释说,“在EPR目标的落实过程中,品牌商和生产者会把一部分的责任和费用转嫁到各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例如其产品及包装的供应商身上,而一定程度上消费者也需要为此多付出一点金钱或者多付出一份努力。”


“限塑令”——限的应该是污染,而非塑料


近年来,关于各种“限塑令”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特别是2020年年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被不少媒体称为“最严限塑令”。


常新杰认为,“限塑令”的叫法有很大的片面性,首先不可能把所有的塑料应用都限制掉,因为塑料的使用面太广了,而且在很多领域很难有更好的替代品;即便把范围收窄到一次性塑料,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因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限塑令真正限制的只有某几种一次性塑料制品。


随着塑料垃圾关键出口渠道受到限制,特别是中国宣布禁止进口塑料垃圾,东南亚也在收紧垃圾进口之后,在欧盟内部打造塑料循环利用市场的要求愈发紧迫。目前,欧盟选择禁限六大类10种塑料产品,比如一次性吸管、EPS餐盒、棉签棒等。


常新杰分析,欧盟是经过比较详细的研究以后选择了这些产品。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物品并非是使用量最大的一次性塑料,它们的共性在于:这些塑料制品的废弃物非常容易被随意丢弃在海滩上或者流入海洋;由于这些产品尺寸较小,很难建立统一的收集体系;这些产品如果不使用或减少使用,影响并没有那么大,换言之,目前市场上可以提供比较成熟的替代方案。


以一次性塑料吸管为例,过去由于塑料吸管的成本很低,很多酒吧和饮料店都会免费提供,使用者却很少会思考是否真正需要它们。从一次性塑料吸管的功能性来说,它起到的作用只是便利性甚至更多是装饰功能,所以一旦禁止使用并不会给大部分人的生活造成太大影响。


随着全球对于塑料垃圾与海洋塑料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针对塑料购物袋的禁限令,以LDPE(低密度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轻质手提塑料购物袋成为该限令的主要目标。常新杰提到,欧盟并没有对塑料袋实施全面禁令或限制,而是设定了轻质塑料提袋消费量的减量目标——在欧盟塑料袋指令的框架下设定了具体的减少使用量的目标,如到2026年达成每人平均每年使用40个的目标。具体达成措施则由成员国自行设定——部分成员国选择了通过实施塑料购物袋收费制度,部分采取了材料替代,也有一些成员国颁布了禁止使用、禁止消费制度等。


这不禁让人好奇,为何欧盟没有直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呢?常新杰告诉我们,欧盟的多个成员国曾分别做过很多研究,数据显示,在禁限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后,同期的塑料垃圾袋使用量往往会有显著增加,结果是总的塑料废弃物并未减少。而由于塑料垃圾袋可能会更加厚实,塑料废弃物的产生量甚至还可能增加。


中国政府近年来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带来的挑战,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首先明确了“塑料是一种很好的材料”,所以“禁塑令”或“限塑令”本身的提法是不对的。而且,治理塑料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禁止或限制某些品类的一次性塑料产品,也包括改善产品设计、建立闭环的循环利用系统、对特定的产品实行独立的回收体系等。


回收方式的选择——三种方式互为补充


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生产超过3.3亿吨塑料,每年使用5000亿个塑料袋……这些塑料终将去往何处?据介绍,目前塑料废弃物主要有填埋、焚烧、生物堆肥、化学循环、机械回收等方式。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塑料作为一种可回收资源,回收利用能更好地减少资源能源浪费。而且,严峻的塑料污染形势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环保意识也倒逼企业去使用更多含回收塑料成分的原料。“比如在欧盟,法律层面已经让企业明确,在欧盟内建立塑料回收能力是一个可预期的商业模式,我们看到,近几年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欧洲投资再生塑料的分选、加工等项目。”常新杰分享道。


将废旧塑料回收后制造再生塑料颗粒,这是目前主流的机械回收。运用专用造粒设备,可将废旧PET、PE、PP、ABS等塑料通过破碎-清洗-加热塑化-挤压成型工艺,加工出市场需要的再生颗粒。与简单填埋和焚烧处理相比,再生塑料颗粒可以作为塑料工业的原料投入再利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循环利用。然而,这种回收方式也有缺点:它比较适合单一材质的物料回收,而对于复合材料则难以处理。


近几年,在传统的机械回收之外出现了一种新的回收塑料的方式:化学循环。其原理是通过高温、催化剂等方式将废塑料热裂解成原油甚至单体原料,通过提纯、分馏等步骤重新回收,再聚合利用,目前巴斯夫、SABIC、陶氏化学、伊士曼等多家化工巨头对化学循环表示出巨大兴趣。


“化学循环有其积极的意义,相比机械回收其分选环节相对简单,比如用量最大的塑料PE和PP废弃物无需分选可以一起回收,比如无法证明来源的PET饮料瓶可以通过化学循环再次做成食品级PET塑料。”常新杰解释道,“我们看到有些企业宣称他们的化学循环技术能把任何废弃物聚到一块回收,但根据我及我的同事对于多个项目的了解,事实并非如此。化学循环对于进料反而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比如有些适用于聚烯烃类材料的化学循环装置,会要求聚烯烃占比达到很高的比例,对杂质含量有非常严格的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最后出来的产品是有经济价值的。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化学循环并不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神药。”


除此之外,包含生物降解塑料、可堆肥塑料在内的生物循环也得到了很多关注。常新杰注意到,这种塑料的应用体量总体上还比较小,而且有不少新材料实际上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哪种技术能中试成功并在工业上放大,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总体上,三种回收方式之间互为补充。机械回收短期之内依旧是塑料回收的主流技术,化学循环和生物循环还处在发展之中,相对比较新,当然也不排除以后这三种回收方式并驾齐驱的可能性,但是要多长时间谁也说不准。”常新杰说道。


生物基塑料、“可降解”塑料不应鼓励太过


从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到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中国治理塑料污染的决心有多坚决!相对市面上种种不可降解塑料,生物基塑料、可降解塑料受到了热烈追捧。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可降解材料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年度注册数量与增速呈稳定上涨趋势。其中,2019年相关企业新增数量达514家,年增速为15.05%,是我国可降解材料相关企业注册数量最多、增速最快的一年。


生物基塑料、可降解塑料虽一时“风头无两”,却也备受争议。它们在治理塑料污染的过程中能起到多大作用?相关的回收与环保处置体系是否足够健全?公众对生物基塑料、可降解塑料的概念不清晰,是否会导致相关标志的滥用甚至虚假宣传?


常新杰告诉我们,欧盟对于生物基材料以及可降解塑料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截至目前欧盟并没有明确表示禁止或鼓励,而是表示要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再做决定。目前唯一已明确的是在欧盟SUPD中将光氧化可降解塑料制品列入禁令清单;对于生物基塑料和可降解/可堆肥塑料等则要求从原料、标示到应用场景都需要有明确的标识标记,以便于消费者做出合适的选择,并配合现有的使用后收集、处置体系。”


常新杰认为,从碳排放的角度来说,“可降解”塑料不应该被大力鼓励。比如常见的可降解塑料袋和餐盒通常包括多种材料组合,比如70%PBAT+10%PLA+20%淀粉,分开看每种材料都是可降解的,但组合成一定比例之后的复合材料是否可降解?随着几种材料的配方比例发生变化,它们是否可以在设定的条件下降解呢?如果在实际应用中没有实现完全降解的塑料被当做肥料进入土壤环境,是否会造成二次污染?只有排除掉这些担忧,生物塑料、可降解塑料才能真正壮大起来。


单一材质软包装需求大爆发?


上文已经提到,机械回收的一个难点在于如何分选不同材质的材料。目前,我们看到的各种包装薄膜基本由三层、五层或更多层不同材质的薄膜复合而成,因此在回收时需要将不同层之间高效分离,并分别处理。


近年来,软包装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思路:如果能用单一材质制造塑料软包装,机械回收痛点将迎刃而解。


Smithers近期发布的专题研究报告《单一材料塑料包装薄膜市场的未来2025年》指出,2015-2019年全球单一材料塑料包装薄膜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3.5%。2019年全球单一材料塑料包装薄膜市场规模为2044万吨(559亿美元),2025年可能达到2603万吨(70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9%。


由此可见,单一材料正处在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有一批先行者从材料、工艺设计等方面着手创新,推出一些利于回收的“单一材质”薄膜解决方案,如北欧化工、SABIC、陶氏、埃克森美孚、黄山永新、Coveris、加拿大诺瓦化学,等等。


以目前使用最广的聚乙烯(PE)为例,采用陶氏双向拉伸聚乙烯(TF-BOPE)材料制成的薄膜具备两倍于普通聚乙烯薄膜的落镖冲击强度、两倍的拉伸模量和三倍的拉伸强度,并具有更高的机械性能和材料刚性、更出色的光学和印刷性能。凭借出色的性能、更优的可回收性以及更可持续的使用价值,TF-BOPE已经成为现有软包装基材更理想、更环保的替代材料,并实现了在液洗袋领域的商业化生产及应用。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称,陶氏全PE结构的可回收自立袋产品已经被爱茉莉太平洋集团旗下高端化妆品品牌雪花秀(Sulwhasoo)、清洁护肤品牌Prima以及皮肤化妆品品牌illiyoo用来包装液体产品。


在一些应用领域,为了改善印刷适性,PP可以与PE材料复合,回收环节也较容易处理。


越来越多的品牌和生产商开始致力于环保事业的发展,麦当劳“不管了”,星巴克开始“纸化了”,可口可乐“不红了”,雪碧也“不绿了”……这些餐饮品牌将产品创新与环保相结合,为我们提供了多种思路。常新杰呼吁:治理塑料污染不仅仅要从回收端发力,更要从源头做材料创新和设计创新,并支持和鼓励再生料的使用——塑料污染治理需要一个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文/班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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